[壁畫]
這個鍾魁的壁畫很有趣, 是鍾魁的妹妹回娘家, 據說鍾魁的像大多是很駭人的, 但是這一幅, 鍾魁卻被他的侄子玩弄著, 還露出愉快的笑容, 是很少見到的景像.
(注意左下角有個倒過來的 進士 燈籠)
這個也很有趣, 是八仙故事的左半邊場景, 可以看到龍王, 鯰精, 蚌精還有深海大章魚(右下角), 像極了電影海報
這是八仙故事的右半邊, 天啊, 吐劍光都出來了 (鳥山明可能有到這邊考察過, 才會畫出龜仙人)
[其他]
很大的鐘, 據說是日本時期留下來的, 荷葉邊是他的特色. 不過感覺上好像只是放在那邊的鐘, 沒有受到什麼特別的保護 (上面寫高砂鑄造株式會社, 好像有聽過的樣子....)
八卦圖案的門把, 不知道什麼原因特地作成這樣, 並不是每個廳堂的門把都是這樣的
非常奇特的窗戶, 注意看每個左上到右下的花紋其實是同一片木材, 真是非常巧妙的拼貼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典故]
原來保安宮名稱的由來是: 祐同人, 突然之間覺得很有親切感, 因為我就是同安人啊!! 而保生大帝(吳夲, 北宋人)這個民間神祇也是同安人
[對場作]
所謂對場作就是寺廟廟的裝飾由兩組師傅進行, 目的有二: 一是加速建築速度(雙工並行), 一是有兢爭可以增加效果. 保安宮裡有許多對場作留下的故事: 在三川殿 1. 兩邊比賽後, 龍邊獲勝, 虎邊的師父在樑上木雕的柱字刻了字表達不滿(見下圖黃框), 2. 龍邊的師父刻壞了, 用黏貼的方式修補, 虎邊的師父又刻了幾個字到木雕上譏刺於他; 而在大殿的水車堵: 3. 刻的是八仙的故事, 本來要刻"八仙大鬧東海", 每一邊負責三個字, 可是不知道怎麼搞的, 虎邊的師父刻了"鬧東海"三個字, 但是"鬧"這個字卻是在正中央, 龍邊的師父若是刻"八仙大", 勢必會整個歪一邊, 若是只刻"八仙", 又覺得被欺侮, 一氣之下就不刻了, 剩下"鬧東海"三個字在上面
看到這種故事總是覺得很有趣, 那些大師父, 比賽起來還真像小孩子, 想盡辦法報復, 讓人覺得他們不是那麼遙不可及, 只是, 在廟裡頭耍心機, 不怕神明生氣嗎?
[時代的痕跡]
別以為神就和人世不相干, 有時廟宇建築還是可以反應時代狀況的, 看剛才上面那張相片, 紅色框起來的部份看起來不是中國建築築吧? 感覺是西式城堡宮殿的樣子, 不過比較好笑的是, 整個其實是三國演義的故事, 一方面讓人覺得有點不倫不類, 一方面又佩服匠師的大膽嚐試.
再下來一張也是一樣,  戴著帽子與穿著洋裝的外國男女都成了壁飾的一部份:
這個更厲害,  國旗也到廟裡了,  果然政治的力量無遠弗屆....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Jul 29 Sun 2007 12:46
  • 感覺

 會懷疑是不是自己太機車, 學妹卻剛好送來了訊息:
有一件我覺得很好的事 趁我現在記得 跟你說一下
如果我們在線上有講話 不管後來空了多久 當你要離線 你都會說 你要走了 做個道別之類的
我覺得很好 不會突然走掉 感覺很突兀
就這樣
這樣好像給了自己一點安慰
新的問題是: 如果這是一個正常的舉動 他也不用特地告訴我了吧, 所以?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搞不懂]
果然看書名是不準的,大多數人都以為這是教人家如何說故事的一本書,結果其實並不是。(不過這個說起來很有趣,原來大家心裡都住著想要說故事的小孩,但是大家都覺得自己不會說故事,又很想學會說故事,只是看了書之後卻只有失望)。這樣說起來,以後也許可以找個真正是說故事的書來看看也不錯。
這本書在誠品的書籍分類是歸在企管叢書,這樣應該可以體會出他的內容和一開始的預期有多大的差異了吧~我很單純的以為這是一本教人如何說好一個故事的書,單純是為了有趣、娛樂、動人,我從來沒有想過要藉由說故事來達成自己某些目的,或對別人產生影響,儘管事實上我可能早已受過某些故事的影響,不過似乎沒有意識到這部份,也不曾體認到這可能是一門學問。
[架構]
因為要作討論,所以我先回想了一下到底看過些什麼內容,試著去整理出作者想要表達的東西。不過很悲慘的,我完全想不起來,於是只好去翻目錄,試著由章節名稱想想他說了什麼話,試著想找出各個章節之間的關連性,卻發現作不到。只好再去看他的序,在裡頭發現作者寫了一段話:「為了體會故事的影響力,我們必須放棄方便的模型、線性序列和逐步漸進的內容模式」,那好吧,難怪我會不記得他說過了些什麼東西。
總覺得這是種知識性的東西,而不是信手拈來的散文,知識性的東西應該是很重邏輯性的:要把問題界定清楚,要把觀察到的東西說清楚,要把推論的過程解釋清楚,籍由條理分明的序述,一步一步讓讀者了解想要表達的東西,就算有天細節忘記了,只要記得推論的過程,就可以回想起作者到底說什麼話。所以這本書的結構在我看來是很糟糕的:六大基本故事、什麼是故事、故事勝於事實、如何說一個好故事、故事影響力的心理學、新聞插播或史詩鉅作、影響無心者、以說故事為影響工具、說故事者守則、說故事者的人生。這十個章節我猜不出作者的邏輯是什麼,感覺是隨興所至的編寫了十個項目,至於項目間的次序與關連,好像都沒有。
如果是我,我會怎樣安排這些章節呢?我試著把這十個章節重新安排次序,卻發現很難作到,因為我並不是真正了解他每個章節想要表達什麼。只好丟開十個章節,想像如果是我,大概會怎樣安排內容?我想到的是:一開始一定是要解釋或定義故事,接著可能會談故事的用處,故事能發揮什麼力量,再來是故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作用,最後會說要怎樣才能說出一個符合自己目標的故事。
[重點]
其實這本書重點真的是故事嗎?我想不是,我覺得重點是陳舊的話題 -溝通。作者知道溝通可以讓我們發揮影響力、讓別人信任我、了解我的意思,讓別人能夠照著我們想要的去作。關於溝通技巧的書其實很多,只是這個作者觀察到故事這個武器。他有系統去檢視這個武器,研究如何可以讓他更有威力,更能成功地達到我們的目的。
其實在"關鍵對話"中就提到如何創造安全的對話環境,而"願景的力量"也告訴我們如何去創造遠景,所以其實要談的東西是相同的,只是他用說故事來串起這一切。(同樣對於這個發現也是有不同的反應,有人覺得好無聊喔,又讀到相同的東西;我自己則是覺得:看吧!這個說法果然是對的,我在某處和某處都看過相同的論調)。
[其他]
編排的爛是爛,不過其實很多內容都很有意思,就印象所及寫一下:
我們其實不是像自己以為的那麼理性,很多事情的判斷,在表面很多可以條列的理性理由之外,其實背後可能隱藏著非理性的決定性因素,只是我們沒發現或不打算承認而已。對於一些事,我們只是截取自己相信的事實來加強推論的合理性而已,就像這句話本身。看了很多書以後,我們可能會漸漸的有了屬於自己的一套邏輯。不過,真的是我們得到了某些結論嗎?還是我們只是找到更多的証據來印証我們在心裡早就有的念頭?
好與壞的混合體:人不可能是純然的好或純然的壞,我們是處在中間狀態的個體。這個跟關鍵對話裡的說法也很相近:一個理性的人為什麼會作出這樣的事呢?藉由這個想法,我們可以不苛責自己,也更可以用對待一個人的方式去看一個令我們不舒服的人。
講一個好的故事,讓這個故事深植在聽的人的心裡,感動他們,讓他們自己決定認同這個故事,就說故事者來說,就等於讓他的意念得以自動沿續下去,於是目標、規範、還是願景什麼的,就很自然可以達成了。
[還有 碎碎念]
一本書還是不要有太多重點比較好,最好是用一句話可以解決。印象最深的是"僕人":領導始於奉獻。
太多重點根本就是沒有重點啊.....
(691)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如果爸爸不是在心裡頭覺得該支持安娜
如果媽媽不是真心的希望所有小孩都好
如果傑西沒有想要搶救被他困在火場裡的人
如果凱特沒有對安娜說出謝謝
如果安娜不是全然的想要幫助她生病的姐姐
只要有一個  只要有一個壞人在書裡
沈重的壓抑的心就可以得到渲洩
怪的是 現實生活中
只要有一個  只要有一個真實對待的心
沈重的壓抑的心就可以得到渲洩
(姐姐的守護者)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作者:  Jodi Picoult  (瞄了一下她的網站,好可怕,從一九九二到二OO七居然出了十四本書,果然是這樣才叫作者啊。不過當然我只看過這本書,其他本的內容如何不知道啦,單就以量來看也是很可怕。 當然啦,言情小說或者是網路小說是不能比的啦)
 
這本書其實很早前在電子報廣告裡就看到了,但遲遲沒有去找來看,要我這種人去找這種悲傷的書來看其實是不大容易的,更何況這是編出來的故事,好像不大需要讓自己沈陷在其中。於是在書借到手之後,他靜靜的躺在我的枕頭邊好一段時間,居然發現我自己有點抗拒去翻開他,而就算讀了幾個章節之後,他還是硬被我棄置了幾天,不是不好看,只是不想知道接下來會怎樣,不想被拉到難以抉擇的困境裡。
 
這本書說的是一個家庭的故事:一對夫妻有兩個小孩,其中一個小孩生病了,於是這對夫妻決定再生另一個小孩,期望利用這個小孩的血液來挽救另一個小孩的生命,只是沒想到,光用血液是不夠的,接下來又要白血球以及骨髓,再來要一個腎了.... 故事就是以這個可以說是"藥倉"的小孩控告他的父母開始,述敘這之間的故事。
 
這之間當然引發了很多爭議:父母有沒有權利決定小孩子的身體使用權?可不可以生一個孩子來救另一個孩子?如何判斷小孩子有沒有能力作出最好的判斷?而最好又是什麼呢?基於誰的考量才是最好? 說實話,我覺得這個很無聊,因為發生這樣的狀況是誰都不想要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或者說私心),沒有人教過我們遇到這個狀況該怎麼處理,就算有人教我們,我們也可能不接受;就算這個故事給了我們一個處理方式,我相信,當我們自身遇到同樣的問題,所以的掙扎與疑惑都會再來一次,因為那是關於人的問題,關於感情的問題,不能被當作一個物品而利用標準處理程序加以解決。
 
沒想到故事的結局又有人掛了!哇咧,害我只好又來想想不掛的話可以怎麼發展?不過我不是作家,想不出其他什麼好方法來解這個局。 1. 直接讓姐姐掛掉?這樣不行,因為這樣代表妹妹沒有捐,或是延誤了捐的時機,這樣爸爸媽媽一定會很難過,他自己應該也不會原諒他自己,這樣是爛結局。2. 妹妹捐了,姐姐活下來,看似圓滿,但好像背離了原來把這個題目提出來討論的目的,感覺就只是屈從於救人第一,活人第二的原則。雖然不滿意,我只能說安娜死得好啊!安娜贏了訴訟表示他為自己爭取到自己的權利,而安娜死了才能讓他姐姐順利活下去。看來死亡真是作家的好朋友,遇到什麼自己掰不下去的劇情時,賜死就是萬靈丹。Yeah 作家愛死神!
 
* * * * * * * * * *
 
我想到一個王子與公主過著幸福快樂日子的解法了!!只要讓那場車禍死的人不是安娜而是別人就好了: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奪去了一條年輕無辜的生命,而這個人的血型配對與姐姐出奇的吻合,簡直就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於是安娜得以保有他的腎臟,朝他的曲棍球前,而姐姐也建立起自己的新生活 .....  我相信如果作者這樣寫,一定會被我說太神話了,作家果然不是那麼容易當的
(660)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是去年九月去澎湖遊玩時的隨身讀物,結果又被選為這次讀書會的書目。這次比較懶惰,沒有很仔細的再看一次,雖然惦記著村人都死光的那一段,卻遲遲沒有去翻,只有把內容很快的再看一次。反正管他的,下次我甘願時就會自己去拿起來看。
果然每一個人讀到的都不一樣。不說別的,光是自由的定義就大不相同。有人說的是工作的自由,有人說的是生活的自由,也有心態或心境上的自由,還有的是玩耍的自由,這個世界果然是多元啊!到底什麼是自由呢?沒人懂吧!
是不是個自由的人呢?我本來以為是,因為我想想自己的生活,除了婚姻大事會被碎碎唸之外,讀書、找工作、換工作、想搬出去住等等,其實都似乎只要"告知"即可,所以大致上來說,我應該是自由的。最大的限制反而是來自自己自己的恐懼害怕失敗害怕與眾不同害怕相同想起我給主持人的回應才發現自己其實不是個自由的人我需要規範工作規範道德規範讀書會規範,我必需要在畫好的框框裡才知道怎麼作事,寧願在框框裡多過於跑出框框外,我崇尚的是公平下的自由吧!
是否也曾想過放下一切去流浪?比較真實作得到的是突然就請一個下午的假,然後自己跑到淡水或是動物園去閒晃或者一個人鑽到電影院去看影或者跑到公園去看悠閒的人,這樣都會讓我覺得很輕鬆。一邊看著他們,一邊想著怎麼有這麼多悠閒的人,另一邊也臆測著自己是不是也是他們眼中悠閒的人呢?我喜歡這種放鬆的方式。
至於放下一切去流浪,想
像中是想放個長假(比如一個月),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去,不用住豪華旅館,坐公車亂亂走整天沒有時間限制的晃。應該算是到陌生的地方去感受一下完全不同的生活。真的是要放下一切嗎?現在的生活好像沒有令人難受到需要完全放下的狀況,所以輕鬆的去玩一玩就可以了。
書中最喜歡的角色是應該是吉兒吧!人不能脫離所在的社會,既然如此,就想辦法把他變得更好,而不是享受著這個社會的資源,然後作破壞這個社會的事吧。最重要的是她有勇氣去追求自己的愛情.... 佩服!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吉本芭娜娜叫療癒系小說家,這部片子叫療傷系電影,這就是我進戲院的原因。
不知道什麼叫療傷系,對於喜歡 happy ending 的我來說,也許 happy ending 就是療傷系?好像不只是這樣。對於在生活中受傷的人,總是需要一股慰藉的力量,提醒生命中的美好。
* * * * * * * * * *
需要愛,需要被需要。
因為愛 讓人給 讓人被需要
而不是巴望著要得到什麼
* * * * * * * * * *
至少要被自己需要吧.......
(647)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可以說是放在心中十幾二十年的期盼, 終於在一次談話中得到解決, 這套想念已久的漫畫終於來到我的身邊, 拼死命把十七冊給嗑完.
原來這套漫畫是由兩個人一起完成的, 一個負責編故事, 一個負責畫漫畫. 前幾天剛好和同學聊到漫畫, 大家都覺得這種合作方式比較好, 因為漫畫家可能沒有說故事的才能, 自己作的話, 可能編不下去, 漫畫就突然不見了(比如"獵人")或者變出跟原本完全不相干的內容(比如"七龍珠") 這種兩個人合作的模式好是好, 但還是有缺點, 缺點在這套漫畫剛好顯現出來: (我是在知識+查的, 不知道真實性如何) 也就是作者和漫畫家感情生變, 不再繼續合作, 造成漫畫莫名其妙的中斷.... 哇咧! 好不容克制自己想先偷看結局的慾望, 沒想到看到最後一本還是沒有結局
故事內容是兩兄妹, 迪莫斯和維納斯, 因為彼此相愛而被天神處罰, 維納斯被丟到一個沼澤裡, 迪莫斯則被變成惡魔, 因為維納斯的身體漸漸腐爛, 所以迪莫斯要在人間找到一個長得和維納斯一樣的人(也就是女主角美奈子), 然維納斯附身, 以延續他們的愛情. 詭異的地方就是迪莫斯不是找到人就把他帶走, 他想要讓美奈子心甘情願跟他走, 問題是美奈子如果心甘情願跟他走, 不就是愛上他了嗎? 而迪莫斯不也就愛上她了? 那, 要犠牲誰來成就誰呢?
被我寫的這麼像愛情故事, 其實如果是這樣, 應該不會讓我記這麼久吧. 其實漫畫的主軸是一段一段的故事, 黑色的故事, 由人的猜忌而發的一段一段的故事. 想想作者還真的很厲害, 可以寫出這麼多小故事, 只是就算解了再多的故事, 他還解不掉自己設下的陷阱: 應該選哪一個人呢? 也許這才是畫不下去的原因吧?
看看最後一冊封面迪莫斯的造型, 實在是帥吧, 就是畫家在封面寫的: 惡魔是不是越漂亮越不可怕呢? 我最初的答案是 "是", 不過又過了幾天再想想, 可能不是吧. 因為惡魔對我們其實沒有立即的敵意, 他雖然可怕, 可是他都是對別人作的, 而且有時還會保護一下美奈子, 所以我們對惡魔沒有那麼大的戒心, 也有機會去看到惡魔之外的一面, 所以才覺得不可怕吧
好了, 了一椿心願, 下次來拼銀河鐵道999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本來是聽到有"飄"這本書, 想借來一下增加氣質, 沒想到飄不知道被主人飄到哪裡去了, 想要扳回一城的主人於是說他也有漫畫, 結果開始了長長的有關漫畫的MSN對話
我開始回想起有關漫畫的點點滴滴, 小時候我們家沒有漫畫(其實到現在還是沒有), 我一直也沒弄懂為什麼我家沒有漫畫, 我爸爸不看漫畫這是很明確的, 因為我的叔叔姑姑家都沒有漫畫, 不過我的阿姨家裡倒是有漫畫, 所以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媽不曾買漫畫給我們看(這個推論的假設是: 如果我爸媽的父母沒有禁止他們看漫畫的話, 他們應該也不會覺得應該禁我們看漫畫....)
小時候我們家有的都是比較正經的讀物, 所以我們家有二十四孝, 好榜樣的故事, 還有福爾摩斯和亞森羅蘋, 也就是那種以文字為主的書, 迪士尼的童話算是我比較有印象的圖畫書, 其它好像就沒有了. 還記得國小時老師會要求同學帶書到學校交換, 那時我看到同學帶的是小叮噹, 真是覺得不可思議, 看著小叮噹的神奇魔法, 我覺得那些同學們怎麼那麼幸福 (不是說我不幸福, 只是在這件事上他們似乎擁有更大的幸福)
而一直到了大學時, 才在同學的帶領下第一次踏入租書店, 一切都很新鮮, 那時好像覺得這樣租書太浪費錢了, 所以一本漫畫看完的時候, 我好像又從頭再翻了一次, 感覺好像吃了一盤很好吃的東西之後, 把盤子拿起來舔乾淨. 大學時還有個同學固定會買少年快報那一類的連載漫畫, 那時我們就會很視為理所當然的向他借來看, 現在想想真是有點無恥.
其實我有很多喜歡的漫畫, 不過至今都沒有把他們買回家, 很奇怪的是, 雖然爸爸媽媽好像沒有明確說過, 我心裡就是會覺得不應該把錢拿去買漫畫, 那是一種浪費的行為. 雖然我很清楚的知道有些漫畫並不只是雜書, 可是這種想法目前還是把我剋得死死的, 所以我可以砸錢去買之後也許會後悔的書, 就是不會去買漫畫. 如果有一天我買了, 可以算是個大突破吧!
今天最大的收穫是, 試著說出我想看但沒有機會看完的兩套漫畫(惡魔的新娘, 銀河鐵道), 沒想到飄的主人居然有, 讓我有點興奮得睡不著, 看來飄不見了是件好事, 讓我有機會得以了卻心中小小的渴望, 管他什麼氣質, 先去放在一邊吧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是今年收到的詭異生日禮物:  黑社會無尾熊,  由遠在澳洲的L同學實地拍攝,  台灣的V同學進行後製美工(就是印出來裝訂成冊的意思),  被唸了很久,  今天終於下定決心把他 PO 上來 (P.S.  我家地板太醜了,  只好用相片工具掩飾一下)
謝謝囉 LV!
 
(618)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這本書,我以為是像 有錢人想的和你不一樣 的理財書,結果有點不大像,所以感覺並不好,有點落差。討論起來也有人覺得並不是很好,雖然號稱是鄭弘儀所著,但其實是鄭弘儀口述,再由別人編輯整出版,我覺得編排並不是很用心,雖然分了五部,但結構有點鬆散,就像是隨興談話組合成一本書。我不是說鄭弘儀不好,在這本書裡他提到他的經歷與奮鬥,他的見解與看法,在在都令人佩服,但對於這本書的用心程度,我則是抱持相當大的懷疑態度,看一下書中數據資料的日期,再比較書籍的出版日期,至少差了三年,真是感受不到出版的誠意。
這本書有個小標:十七年賺進一億元。對此我們有相當的爭執。鄭弘儀寫了一個公式,號稱十山年可以賺進一億元,我覺得這個東西實在很有趣,為什麼是十七年呢?為什麼不是十五年或二十年呢?當然作者有他的考量,應該會找一個他認為合理的數字。鄭弘儀提出的數字是:三十五歲時要有本金三百萬,接下來的三個五年裡,分別每年要存三十萬,五十萬,七十萬,最後第十六與十七年,每年要存一百萬,而這些錢,要作年報酬率 20% 的投資,這樣計算下來,十七年後就可以累積一億。
這個公式本身當然是正確無誤的,但我關注的是他的合理性以及可達成性。首先是進入門檻,三十五歲要有三百萬,難不難?很難吧!接下來的存款,就看一年要存五十萬的部份好了,如果說我們把收入一半拿來存款,那年收入要有百萬!對照他自己畫了一個家庭預算分配圖,預算裡房屋貸款佔40%,生活開銷佔35%,夢想基金佔15%,儲蓄投資佔10%。請注意,儲蓄投資只能佔預算的10%,也就是如果你想存50萬的時候,其實照鄭弘儀的想法,你當年的收入應該要500 萬才對。500萬!以目前的我來看,如果我年收入有500萬,我根本不想看這本書!所以這本書根本只是教有錢人如何變更有錢的書!那到底有沒有可能在十七年裡賺一億元?有!只要大家都來買這本書,鄭弘儀絕對可以作到。
這本書當然也不是那麼一無是處,我覺得裡頭的第二部講有關股票內幕以及基金缺點的部份就很好,因為雖然有接觸過股票與基金,可是對於這兩者的認識大多也止於一般普通的介紹。鄭弘儀的介紹的確給了我相當多的新知識,比如他對股票不利於散戶就作了很多的說明,這些在一般書上都看不到;還有就是政府對基金的諸多限制,之前都只有讀到基金的優點,什麼小金額就可以投資啊,平均成本啊,有專家為你打理一切啊,可是背後的一些限制卻都沒提到,看了鄭弘儀的說明之後,以後對投資國內基金會更加仔細考慮了。
總的來說,我不會覺得這是好的理財入門書,其實我真的不覺得這是一本理財的"方法"書,比較有點像"觀念"書。如果要學投資致富的方法,我覺得這本書幫助不大;如果是想要多吸收一些別人的看法,這倒是可以讀一讀,一定會有所收穫的。
(615)

PiPi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